林彪  

林彪之女:我向受父亲迫害者谢罪(图)

2007年08月06日 10:13 源自:南方都市报  网友评论 【 字号:
林彪长女林晓霖上月底在广东大埔观看纪念三河坝战役80周年晚会。方谦华 陈奕启 摄

  上月16日,《我们的队伍向太阳——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和军队建设成就展》在北京中国军事博物馆展出时,林彪被列为“十大开国元帅”之一的照片赫然在列,展览使用“出色的作战指挥才能”形容林彪早年的军事贡献。对此,林彪大女儿林晓霖上月31日在广东梅州大埔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,这是一种官方认可,体现了尊重历史的态度。

  日前,在北京的林晓霖再次接受了记者采访。她表示,虽然在“文革”中,她与父亲林彪一度断绝父女关系,但骨肉感情是难以抹去的。她同时表示,愿意向在“文革”中受父亲迫害、牵连的人谢罪。  

  “文革”中与林彪断绝父女关系

  记者:在一些出版物曾提及您与父亲在“文革”中有一些恩怨。

  林晓霖(以下简称“林”):“文革”开始时,我是保守派组织“八八战斗团”的骨干,不是保守派的领袖。当时,哈尔滨各高校集中到我们哈军工进行了一次大辩论,保守派和造反派各发表自己的意见。我大辩论的那篇文章的名字是《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》。

  我从演讲台下来时,工作人员立刻收到40个条子,要我的这个稿子。他们从我手里拿走稿子,赶紧抄,还有打印的。整个东北散发得很广。我没想到,这个事情影响特别大,引起造反派到北京告我的状。

  告到“林办”后,很快就出现了一份《林彪声明》,说我政治落后什么的。后来在一本《毛家湾纪实》的书里,父亲秘书赵根生回忆说,这份声明其实是叶群完成的,然后就在全国广泛散发。

  这份声明一下子把我打入地狱,让我死不得、活不成,搞成个反革命一样。因为当时,按照“公安六条”,谁反对林副主席,谁就是反革命。在这份声明散发前,他们用欺骗的手段,用飞机把我搞到了新疆戈壁滩上软禁起来。在新疆,有人对我宣布了这份声明后,我大哭了一场,给林彪写了一封断绝父女关系的信。我还绝食了。在“文革”中,我绝食了好几次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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